暂停服务期间就医购药、参保缴费等业务建议您按以下方式办理:
(一)本地门诊“自动报”。暂停服务期间,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结算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;在绍兴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,参保人使用社保(市民)卡并先行垫付。2022年5月1日起,医保经办机构将主动发起报销业务,报销费用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社保(市民)卡银行账户,参保人无须再到窗口报销。
(二)异地就医“窗口报”。暂停服务期间,在绍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,请于2022年3月15日以后,到各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报销。
(三)符合出院“先挂账”。
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(2022年3月3日0时前,下同)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,可直接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。
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入院的参保人员(含透析、家庭病床),应先在停机前办理一次医保出院结算,再按自费办理入院手续,待医保系统切换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、出院手续。
对于实时结算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参保人员(含透析、家庭病床),可先自费入院,待医保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转为医保入院。
(四)转院申请“先受理”。暂停服务期间,因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所限,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患者,在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并开具转院单后,可持转院单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转外就医备案申请。
(五)慢病患者“备足药”。暂停服务前,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,可根据实际情况,酌情提前备足所需药品。为确保参保人购药便利,我市医保临时放宽门诊处方量,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购药时,我市参保人员一次性购药量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延长15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