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确定上线人员。根据总分(总分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),按照各岗位招聘数1﹕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。总分低于60分者取消上线资格。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现象的,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上线人员;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,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。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数时,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,即该学科岗位最后一名不予聘用。A类上线人员须按时与教体局签订就业协议,时间地点另行公告,未按公告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作放弃,该岗位上线人员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2.组织上线人员体检。体检公告发布在“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”。体检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和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上线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
3.确定聘用人员。根据上线人员的档案和考察等情况,确定聘用人员。考察工作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执行。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。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
4.报到。经体检、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“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”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持身份证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和教师资格证等向市教体局党建室报到,逾期视作放弃。拟聘用人员在报到时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,视作放弃。
5.择岗。按学科A、B类合并设置岗位。聘用人员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(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),依次选择就业岗位。
6.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,未能取得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新聘用人员5年内(含试用期)除国家政策规定外,不允许调离诸暨。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。
7.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35号令)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