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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22/6/6 20:47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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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绍兴市民家中 有两类电动自行车 一类是国标车(黄牌) 另一类是非国标(绿牌) 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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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规定 2023年1月1日起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将不能上道路行驶 绍兴从4月开始至9月底 通过诸多优惠措施鼓励市民 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参数 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为什么要淘汰置换 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淘汰置换一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;二是能降低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和消防事故;三是可通过以旧换新、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,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。 如果2023年1月1日后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,将会怎么处罚?根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。 此次淘汰置换,通过企业让利一点、运营商优惠一点、金融保险机构赞助一点、回收补贴一点等政策支持,市民可在9月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,前往正规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淘汰置换。办理过程中,需依托“浙江e行在线”平台、“铅弹”平台,由淘汰回收代办点在商家端操作,实现旧车“源头注销、中间置换、后端回收、末端销毁利用”的全闭环数字化管理。 如何选购国标电动自行车 (1)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或租赁电动自行车; (2)选择有强制性认证证书和“CCC”标识标志的产品; (3)车辆及标配电池有“浙品码”的产品。 市场监督部门下发关于越城区临时回收门店名单,请查阅!(点击查看大图或下载下方附件) 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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