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”禁渔期“还这么干,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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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4/3/14 15:29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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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1日下午,在地处鉴湖之畔的绍兴柯岩风景区镜湖碑码头,“清缴非法渔具、保护水域生态”专项执法行动拉开序幕。从今年3月到6月禁渔期内,在钱塘江干流和曹娥江柯桥段及柯桥区外荡,柯桥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和城区街道、山区溪流乡镇将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打击非法捕鱼行为,对河湖“清网”大整治。

“利剑出鞘”为哪般?具体有哪些行动?绍兴柯桥区渔业资源状况如何?记者日前作了采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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鱼类种类呈减少现象

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受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委托,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,共分四个季度,对柯桥区外荡重点水域25个站位的渔业资源进行调查,调查结果表明,柯桥区外荡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仍保持一定的丰富程度。

其中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调查发现,柯桥区共有水生生物73种,其中鱼类67种,虾类2种,蟹类4种。但调查也发现,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那次绍兴县渔业资源调查及2016年绍兴市内陆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相比,纯淡水鱼种类有减少现象,未发现如短颌鲚、圆吻鲴、龙头鱼、窄体舌鳎等鱼类,总数量达17种。尽管调查者强调,可能是调查时渔获物采捕方式不够科学。但不管如何,曾经一个阶段柯桥区平原河湖水质受到大幅度长时间污染,水生态遭到破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,出现鱼类种类减少是一个必然结果。

分季节看,春季和夏季优势种类最多。其中春季优势品种为鲫、?、鲢、鳙、鲤,还有高体鳑鲏、麦穗鱼、棒花鱼、日本沼虾等,总数达12种。春季水温范围在18℃-30℃之间,鱼类的新陈代谢正常,食欲旺盛,生长速度快,繁殖能力强。如每年的3月至5月,是鲫鱼繁殖交配旺盛的阶段,一条体型较大的雌鲫鱼能产下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卵,一年内可以繁殖大约3000多条幼鱼。再如?条,这种春夏季在水面最容易见到的小鱼,产卵期在5月到7月,一条鱼怀卵量8000至1.2万粒。如鳑鲏作为柯桥区河常见的一种小型鱼,产卵期在4-6月,其中5月中旬最盛,分批产卵。

地笼非法捕鱼是打击重点

记者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获悉:2021年至2022年,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平均每年组织渔业执法232.5次,查办各类渔业违法案件75起,其中查处“电、毒、炸”鱼刑事案件47起,共计收缴行政罚款100250元,清缴地笼等非法渔具4863.5只(张)。

而去年,区农业行政执法队组织渔业执法检查332次,查办各类渔业违法案件40起,其中查处“电、毒、炸”鱼案件6起,共计收缴行政罚款33900元,清缴地笼非法渔具11200只(张)。

从中可以看出,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,去年渔业执法力度更大,执法活动次数没有降低,查办的各类违法案件及“电、毒、炸”鱼案件、行政罚款出现大幅度下降,其中查处“电、毒、炸”鱼刑事案件从平均47起降低到6起。

这一定程度说明,我区的渔业行政执法活动是有效的,力度在加强,但“电、毒、炸”鱼等违法捕捞现象仍然存在,地笼等非法渔具捕鱼的现象不但没有减少,反而在增加。

俗话说,“劝君莫吃三月鲫,万千鱼仔在腹中”。但记者了解到,去年外荡水域禁渔期期间,柯岩、安昌、柯桥等街道仍有人在河湖上任性捕捞。如4月2日安昌街道一村民用背包式工具在村内河电鱼。如4月4日,柯岩街道一市民在梅墅直江上划船用地笼捕鱼,最后被罚款1000元。5月31日凌晨4点多,一市民在瓜渚湖北岸公园水域用电力助渔设备捕鱼,在市民的举报协助下被抓获。3名不法分子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。

去年外荡重点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也显示,“在南溪和北溪同时存在较为严重的电捕鱼现象”。所以对水域强力保护的行政执法仍然需要深入持续,并且要更严厉更有震慑力。

执法实行“联合+协同”

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上,不但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全体人员参加,而且柯岩、柯桥、华舍、湖塘等4个位于主城区的街道有关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也参加了仪式。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在仪式上作表态发言的同时,柯岩街道有关负责人也代表各镇(街道)作表态发言。从中可以看出,在3月1日至6月30日这4个月禁渔期内,今年的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“联合+协同”的方式。

“所谓‘联合’,就是行政执法队与各镇(街道)和有关部门联合。”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一方面执法队将实行严肃刚性执法,在禁渔期内,开展以清理“地笼”、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为主的专项执法巡查,执法人员还将根据违法捕鱼者隐蔽的活动轨迹,分组轮班采取“5+2”“白+黑”昼伏夜出等机动灵活的执法方式,对电鱼和日禁夜捕、明禁暗捕、游击作业等非法捕捞行为给予从重从严打击。另一方面,借这次活动进一步理顺与各街道水环境整治执法体系,积极与城区街道、山区溪流镇街开展河湖“清网”大整治,与所属镇街实现信息共享、问题共纠、违法共查,巡查发现的地笼网、箔网等一律当场收缴,当场割破,统一销毁。尤其是城区“两湖”水域地笼网等违法渔业设施,将不间断的组织人员进行清理。

“而所谓‘协同’,就是充分发挥老百姓的作用,发动人民群众一起来参与监督,投诉举报,来协助执法,精准打击。”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,早在禁渔期到来之前,为增强护鱼意识,执法队就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全面宣传普及渔业相关法律法规,进村入户,走进农贸集市,在各镇(街道)张贴禁渔期通告,在沿钱塘江一线海塘、曹娥江柯桥段、滨海大河等主干河流航道分发禁渔禁捕资料,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禁渔期通告,同时在公众号和短视频平台开展渔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禁渔宣传,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88315181,营造了良好的全民参与、懂法护鱼的良好氛围。

 (来源:越牛新闻)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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