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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
对一批电动自行车
非法改装进行曝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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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张*
身份证:330602********4019
违法行为:加装遮阳棚
姓名:李*园
身份证:330602********1552
姓名:董*青
身份证:330621********9178
姓名:骆*成
身份证:330621********5917
违法行为:加装行为遮阳棚
!!!
近日,嵊州有两家非法改装电瓶车商家已被查获,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他们将要面临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。
不论是商家或消费者,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。
甘霖中队查获改装电瓶车商家
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
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,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,为机动车所有人、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。
4月11日,三江中队查获改装电瓶车商家
4月11日,嵊州交警大队三江中队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,在查明了提供改装服务店家之后,民警火速出击,后查证该店家确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。
店主张某因电动自行车销售、维修改装、拼装、加装(一只电瓶,外围保险杠、拆除人力骑行装置)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,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4月12日,甘霖中队查获改装电瓶车商家
4月12日上午,嵊州交警大队甘霖中队查获周某有销售、维修、改装、拼装、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,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(来源:我爱大绍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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